(1) 直接的爆炸作用。这是爆炸对周围设备、建筑和人直接作用,它直接造成机械设备、装置、容器和建筑的毁坏和人员伤亡。机械设备和建筑物的碎片飞出,会在相当范围内造成危险,碎片击中人体则造成伤亡。
(2)冲击波的破坏作用,也称爆破作用。爆炸时产生的高温高压气体产物以极高的速度膨胀,象活塞一样挤压周围空气,把爆炸反应释放出的部分能量传给压缩的空气层。空气受冲击波而发生扰动,这种扰动在空气中传播就成为冲击波。冲击波可以在周围环境中的固体、液体、气体介质(如金属、岩石、建筑材料、水、空气等)中传播。在传播过程中,可以对这些介质产生破坏作用,造成周围环境中的机械设备、建筑物的毁坏和人员伤亡。冲击波还可以在它的作用区域产生震荡作用,使物体因震荡而松散,甚至破坏。
(3)造成火灾。可燃气体(或可燃粉尘)与空气的混合物爆炸一般都引起燃烧起火,会形成火灾。
盛装易燃物的容器、管道发生爆炸时,爆炸抛出的易燃物有可能引起大面积火灾。这种情况在油罐、液化气爆炸后最容易发生,正在运行的燃烧设备或高温的化少设备被炸坏,其炽热的碎片飞出,有可能点燃附近贮存的路料或其它可燃物,引起火灾。
爆炸品爆炸后,气体产物的扩散,不足以引起一般可燃物的燃烧,但是被炸建筑物内遣留大量的效或残余火苗,会把被破坏设备内部溢出的可燃物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点燃,也可能将其它易燃物点燃,引起火灾。
凡爆炸引起火灾,损失更加严重。
9.什么是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的爆炸极限?它有什么实际意义?
答:可燃气体(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并不是在任何浓度下,遇到火源都能爆炸,而必须是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遇火源才能发生爆炸。这个遇火源能发生爆炸的可燃气浓度范围,称为可燃气的爆炸极限他括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
不同可燃气(蒸气内爆炸极限是不同的,如氢气的爆炸极限是4.0~75.6%(体积浓度),意思是如果氢气在空气中的体积浓度在4.0%~75,6%之间时,遇火源就会爆炸,而当氢气浓度小于4.0%或大于对.6%时,即使遇到火源,也不会爆炸。甲烷的爆炸极限是50%~15.0%,意味着甲烷在空气中体积浓度在5.0%~15.0%之间时,遇火源会爆炸,否则就不会爆炸。
可燃粉尘爆炸极限的概念与可燃气爆炸极限是一致的。
爆炸极限一般用可燃气(粉尘)在空气中的体积分数表示(%),也可以用可燃气(粉尘)的质量分数表示(克/米3或毫克/升)。
爆炸极限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在防火防爆工作中有很大的实际意义:
(l)它可以用来评定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燃爆危险性的大小,作为可燃气体分级和确定其火灾危险性类别的依据。我国目前把爆炸下限小于10%的可燃气体划为一级可燃气体,其火灾危险性列为甲类。
(2)它可以作为设计的依据,例如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设计厂房通风系统等,都需要知道该场所存在的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的爆炸极限数值。
(3)它可以作为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依据。在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的场所,为避免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应严格将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的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为保证这~点,在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时,应根据可燃气(蒸气、粉尘)的燃爆危险性和其它理化性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如通风。置换、惰性气体稀释、检测报警等。
10. 怎样从爆炸极限的数值来判断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燃爆危险性的大小?
答:一般说来,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的爆炸下限数值越低,爆炸极限范围越大,则它的燃爆危险性越大。加氢气的爆炸极限是4.0%一兀.6%,氦气的爆炸极限是15 0%-28刀%。可以看出,氢气的燃爆危险性比氨气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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