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乡镇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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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乡镇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6-19 07:38:18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洪湖市2007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施意见》,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控制任务,根据周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张书记的要求,市安委会决定对各乡镇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安全生产督查组分组安排

第一组

带队领导:郭新常委;参加人员:安监局、督查室、残联、建设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安局消防科、运管站各1人,记者1人。

督查对象:城关镇、水磨沟乡、三工河乡

派车单位:安监局、建设局、公安局消防科

第二组

带队领导:孟凡刚副市长;参加人员:安监局、督查室、残联、建设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安局消防科、运管站各1人,记者1人。

督查对象:甘河子镇、滋泥泉子镇、上户沟乡、九运街

派车单位:督查室、公安局交警大队、运管站

二、督查时间

5月30日

三、督查内容与方式

(一)主要内容

1、《洪湖市2007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重点工作和管理目标的落实情况;

2、本辖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及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3、本辖区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监控、整改情况(督查组进行实地查看);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及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情况;

5、“黑车非驾”治理情况及无证驾驶人员统计情况;

6、抗震安居工作开展情况。

(二)考核方式: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验档案资料、询问、现场抽查等方式。

四、工作要求

1、如无特殊情况,各乡镇一名主要领导参加,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必须参加;

2、各乡镇根据督查内容准备相关材料并作简单汇报;

3、督查组成员所抽调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业务骨干;

4、各督查组人员于6月30日9:30在政府楼前集中;

5、本次督查结果将全市通报。

洪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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