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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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6-28 17:32:47

各镇、乡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管理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新年开始,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相继发生螺山汽渡“1•2”货车坠江事故和沙口“1•16”农贸市场坍塌事故。春节临近,为了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市安委会决定在春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1月23日召开的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狠抓政策措施落实,深化重点难点攻坚,切实推动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各地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的同时,着重开展以下五个方面的专项检查。

一是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查找和整改事故隐患,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由市公安局牵头,开展对道路交通安全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检查。要认真制定和完善春运安全管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配足警力,严格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燃放烟花鞭炮的监管。组织力量对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厅、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网吧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对不具备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坚决停业整顿。

三是由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开展对水上运输、长江、内河渡口和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严厉查处船舶带隐患航行,加强对恶劣天气环境下的航运、渡运的监管。认真落实春运道路运输安全的各项硬性措施,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对运输车辆特别是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坚决查处超载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大客运“三品”检查的力度,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四是由市质监局牵头,组织开展对特种设备、各类游乐设施、液化汽、天然气压缩钢瓶的安全检查。认真查找事故隐患,严禁各类特种设备、设施带病运转。

五是由市建委牵头,组织开展对建筑施工工地、自来水、天然气、石油液化气、公交运输等企业的安全检查。强化施工工地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严厉查处无证上岗的违法行为。切实抓好供水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用水安全。认真落实公交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运营。

六是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所辖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检查。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大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力度,对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又没有安全保障的,应坚决停产停业整顿,从源头上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检查责任。实行安全检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隐患整改单位和责任人。各级责任人要跟踪督办隐患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凡因检查工作不认真,检查责任不落实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主管负责人和检查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级领导要把这次安全检查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工作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各乡镇和市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检查安排于1月30日前、检查情况于2月14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含电子文本)。

联系人:刘德才0716-2445858(传真)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知

抄送:荆州市安委、安监局,市委办、市政府办、刘忠诚副市长、杨志雄副主任。洪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07年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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