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管理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荆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荆安[2007]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 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 通知
抄送:荆州市安委、安监局,市委办、市政府办、刘忠诚副市长、杨志雄副主任。 洪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0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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