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
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管理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指导原则,在深化“双基”工作,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强化培训及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监察,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一定成效。为表彰先进、激励工作,市安委会决定对2007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的主要内容
1、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的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规章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情况。
4、安全生产监管情况。包括:安全生产检查次数,发现的隐患;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情况;对重大隐患和重点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文件政策的宣传培训、安全作业知识和技能学习等,统计参加各类培训的人数。
6、对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
7、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机构建设情况。包括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经费安排等。
8、2007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08年的工作基本思路。
总结材料于2008年1月1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评比的基本程序
1、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各镇、乡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管理区委员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对本辖区和本系统的基层单位进行认真考评,产生符合评先条件的市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名单。
2、各镇、乡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管理区委员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将经过考评确定的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申报表(一式二份),于2008年1月10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445858)
3、市安委会根据年终的检查考评,确定一级单位(乡镇、市直单位)的表彰对象。
三、总结表彰的安排
2008年初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表彰200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附:1、表彰名额分配表
2、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表 彰 名 额 分 配 表
单 位 先进
单位 先进
个人 单 位 先进
单位 先进
个人 单 位 先进
单位 先进
个人
新 滩 1 2 建设局 1 2 商务局 2
龙 口 1 2 教育局 2 2 电 信 1 2
燕 窝 1 2 交通局 2 3 联 通 1
老 湾 1 1 卫生局 1 1 移 动 1
乌 林 1 2 劳保局 1 1 水利局 1
大同湖 1 3 水产局 1 四湖局 1
大沙湖 1 3 工商局 1 洪工局 1
新 堤 2 3 质监局 1 林业局 1
黄家口 1 2 环保局 1 气象局 1
峰 口 1 3 粮食局 1 1 河道局 1
万 全 1 3 供销社 1 1 工 行 1
汊 河 1 2 烟草局 1 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