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认真履行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依法行政、公开公正、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我局从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实际出发,制定了“政风行风建设承诺书”,特向社会各届公布,恳请广大市民监督。
一、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职能,对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改进作风,热情服务。要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接待群众要热情周到,文明礼貌,耐心细致,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更不准推诿扯皮,各行其是。
三、勤政为民,廉洁自律。要严格执行考勤、值班等制度,不迟到早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十不准”和“四项注意、八项要求”,不请客收礼、吃拿卡要,不损公利己、以权谋私。
四、政务公开,服务社会。各科(室)在醒目处公布其职责,以及办理相关事宜的依据、程序和时限,坚持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办事的原则,并设立征求意见箱和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五、关心企业,帮助企业。要为企业排忧解难,减轻负担,增效创收,谋求发展,不借故刁难、打击报复,不巧立明目、违规收费。
六、秉公执法,严查事故。对发生的事故,一查到底,严格程序,坚持事故调查“四不放过”的原则,不袒护包庇、姑息迁就,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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