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洪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诺书
道路交通 公共聚集场所 食品卫生 水上交通 特种设备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中小学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风行风评议栏 >>技术标准 >>正文

洪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诺书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9-08-05 11:36:35

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认真履行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依法行政、公开公正、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我局从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实际出发,制定了“政风行风建设承诺书”,特向社会各届公布,恳请广大市民监督。

一、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职能,对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改进作风,热情服务。要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接待群众要热情周到,文明礼貌,耐心细致,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更不准推诿扯皮,各行其是。

三、勤政为民,廉洁自律。要严格执行考勤、值班等制度,不迟到早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十不准”和“四项注意、八项要求”,不请客收礼、吃拿卡要,不损公利己、以权谋私。

四、政务公开,服务社会。各科(室)在醒目处公布其职责,以及办理相关事宜的依据、程序和时限,坚持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办事的原则,并设立征求意见箱和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五、关心企业,帮助企业。要为企业排忧解难,减轻负担,增效创收,谋求发展,不借故刁难、打击报复,不巧立明目、违规收费。

六、秉公执法,严查事故。对发生的事故,一查到底,严格程序,坚持事故调查“四不放过”的原则,不袒护包庇、姑息迁就,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举报电话:2438348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作者:
发表评论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信息 政策法规 专项整治 应急救援 知识园地 执法公开 办事指南
版权所有:洪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洪湖市新堤乌林大道洪林华府写字楼南楼12楼
TEL:0716-2445858 邮编:433200 E-Mail:hhaj@hbhhsafety.com 技术支持:洪湖金鼎网络 鄂ICP备060219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