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和救援体系的建立。一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安监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拟制工作方案,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建立符合洪湖实际的应急救援队伍。二是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增强系统性和针对性,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调度和信息工作体系,建立应急救援工作规则、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规范事故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提高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效率。
三、明确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消防工作
围绕“八项责任目标”的内容,各地必须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狠抓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首先,各乡、镇、办、管理区及各部门要落实、强化消防工作的行政领导责任制,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的总体水平;要协调各方研究解决自身在消防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对一些容易造成重特大火灾、特别是诱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引起高度重视,绝不能姑息放纵,以致养患成灾。各地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创建文明乡镇、文明村组、文明社区和文明单位等考评范围,市政府将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凡是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重大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力,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审批、监督检查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年,市政府将按照八项责任目标的要求进行考评验收,严格实行奖惩兑现。其次,企业事业单位要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根据《消防法》以及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单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因此,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于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绝不能有任何推诿和懈怠。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自觉履行法定职责,把“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凡是发生火灾或有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我们要追查单位领导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并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再则,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强化监督管理责任。消防工作事关我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公安、安监、工商、建设、交通、广电、教育、文化等有关职能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