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我市集中统一强制报废一批无牌无证机动车
道路交通 公共聚集场所 食品卫生 水上交通 特种设备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中小学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 >>正文

我市集中统一强制报废一批无牌无证机动车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6-28 18:14:51

2006年7 月24 日上午9 时,随着洪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邓年炯的一声令下,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的集中统一强制报废机动车行动正式开始。洪湖市副市长夏明成、安监局局长李泽兵亲自到报废现场督导报废工作。这次强制报废无牌无证机动车达四十二辆,是洪湖市近几年来强制报废机动车最多的一次。

无牌无证机动车一直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始终保持一种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这次强制报废的机动车是前段进行交通秩序整治所查获的无牌无证车辆。

目前,全国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在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夏季战役,重点是全面整治交通秩序,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严处无牌无证机动车,达到降事故、保畅通、保安全的目的。整治期间,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严重超载、城区的士中巴车乱停乱靠、强行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将是查处的重点。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我市良好的经济建设环境,警方敦促那些无牌无证车辆的车主尽快自行报废,不要再危害社会,伤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幸福生活,如果被警方查获,除强制报废外,将依法予以处罚。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达到报废期限的机动车,不要购买无牌无证机动车,不要乘坐无牌无证机动车。

为了使强制报废行动取得圆满成功,市公安局政委何良才、副局长白忠平多次过问报废现场的各项准备工作,亲自组织指挥集中统一报废机动车辆的行动。此次报废无牌无证机动车行动是为了推进夏季战役,待夏季战役结束以后,我市将再次组织强制报废无牌无证机动车的集中统一行动。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作者:
发表评论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信息 政策法规 专项整治 应急救援 知识园地 执法公开 办事指南

版权所有:洪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洪湖市新堤人民路4号 TEL:0716-2445858 邮编:433200
E-Mail:hhaj@hbhhsafety.com 技术支持:洪湖金鼎网络商务有限公司 鄂ICP备06021990号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