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委会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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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主要职责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6-21 22:41:12

一、市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三)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二、市安委会的组成

市人民政府 市安监局 市委宣传部 市公安局 市总工会 市监察局 市检察院 市发改局 市法制办市财政局 团市委 市建设局 市交通局 市劳保局 市国土局 市卫生局 市水利局 市文化局 市教育局 市农业局 市广电局 市质监局 市林业局 市环保局 市粮食局 市旅游局 市工商局 市供销社 市气象局 市经济局 市轻纺办 市机化办 市商务局 市建管办 市供电公司 市消防大队 市交警大队 市邮政局 市电信公司 市药监局 市石油公司

三、市安委会工作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设立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市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市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泽兵兼任。

市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市政府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行工作;承办市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并组织考核,承办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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