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8年简报第四期烟花爆竹会议
道路交通 公共聚集场所 食品卫生 水上交通 特种设备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中小学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信息 >>安全简报 >>正文

2008年简报第四期烟花爆竹会议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3-10 15:17:14
、活动场所、围墙等进行重点检查,对电路、电器、实验器材、体育运动器材要进行逐一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四)开展专项整治,打造平安校园。要广泛开展整治校车(渡口)、整治学生上网、整治校园暴力、整治食品卫生、整治学生游泳等专项行动,实现校园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

市教育局要求,各校要迅速组建“安全教育月”领导专班,切实做到领导重视,专班到位,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各校要分别在3月5日前和3月31日前将“安全教育月”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办公室,4月上旬市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对各校开展“安全教育月”的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地今年综治和学校安全工作量化评分的重要依据。

9 7 3 1 2 4 8 :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作者:
发表评论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信息 政策法规 专项整治 应急救援 知识园地 执法公开 办事指南

版权所有:洪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洪湖市新堤人民路4号 TEL:0716-2445858 邮编:433200
E-Mail:hhaj@hbhhsafety.com 技术支持:洪湖金鼎网络商务有限公司 鄂ICP备06021990号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