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七 期
洪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9月10日
市政府对重大安全隐患现场交责
2008年9月9日,洪湖市人民政府市长蒋鸿同志率相关副市长、部门负责人,对全市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交责,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现场下达督办通知书。副市长阮学伟、胡纯玉、刘忠诚,市长助理唐忠红,市规划局、广电局、经济局、商务局、安监局、工商局、电力公司、消防大队、螺山镇、滨湖办事处等单位一把手成为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
滨湖办事处居民邱松山在中石油滨湖加油站北侧的在建民房,因与加油储罐距离不够,构成重大安全隐患。检查组要求:2008年9月30日之前,拆除邱松山在建民房与加油站相邻的一间建筑物(楼上楼下),保留建筑物不得向加油站方向开门窗,靠加油站一侧阳台必须用实体墙封闭。鉴于该民房建设过程中有关部门违规审批事实,市长蒋鸿现场安排市纪检监察部门立即介入调查,进行严肃处理。位于新堤办事处柏枝一巷的广电局宿舍区的新建宿舍楼在建设过程中,因与35KV洪界线14#-15#杆线距离仅1米左右,不符合安全要求,已构成重大安全隐患。检查组要求:1、在洪界线35KV高压线路承担输送电作业任务期间,施工单位严禁施工作业,仅靠洪界线35KV高压线路的新建宿舍楼不准投入使用,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否则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2、市规划局要对规划审批工作进行反思,对规划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自查,写出书面报告,于2008年9月24日前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螺山镇志刚加油点储罐放置在楼内地下室,从事经营活动,不符合安全要求,已构成重大安全隐患。检查组要求:立即停止经营,消除安全隐患。市天伦纺织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混乱,生产、生活区未分开,消防设施不足,已构成重大安全隐患。检查组要求:2008年9月30日之前,配套安全设施,厂区合理布局,加强安全管理。
今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我市将四月份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月”,全市共排查各类企事业单位1287家,共查出各类安全生产隐患922处,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绝大部分安全生产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各乡镇各部门将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点安全隐患以文件形式进行明确,下发文件45份,涉及重点安全隐患226处,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底数基本摸清,为隐患治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市政府以洪政办发[2008]41号发文,确定了十大安全隐患,要求各隐患单位要加大安全投入,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并保证在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文件下发后,市政府相关领导高度重视,责任部门积极行动,隐患单位认真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了按时消除安全隐患,2008年9月5日,市政府召开第九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十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会议决定由市长亲自带队,有关副市长和部门负责人参加,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现场交责。
警钟长鸣 防患于未然
——腾达液化气站开展消防演练
8月23日,腾达液化气站成功举办了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此次演练旨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干部职工对火灾的自救能力和应变能力。
腾达液化气站地处园林路,是当时园林局的苗圃基地。由于城市的快速发展,周围的居民建房和单位建房也随之增多,形成了办公楼、学校、单位宿舍和人群较为密集的地带,气站的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气站一直以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至上的管理理念。除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消防设施以外,还


